集合名词,意指一种可用来指称一群对象的字,而这些对象,可以是人、动物、或是一群概念等事物。举例而言,在英语中,“一群狮子”可称为“a pride of lions”,此时“pride”为一个集合名词。“集合名词”是名词的一个特殊子类,表示集合,描述成群成组的事物。析而言之,又可分为“可分集合名词”和“不可分集合名词”。
可分集合名词:该类事物可以个体化,可用集合量词计数,同时也可以用除“一”以外的个体量词计数。
不可分集合名词:该事物不可以个体化,即不受个体量词修饰。 除了可用集合量词修饰之外,有时还可以受容器量词、度量词或不定量词修饰。
集合名词指的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集合体,如family, army, committee等。集合名词有些是可数的,如a family指“一个家庭”,two families指“两个家庭”(而不是指两个人);而有些集合名词则是不可数的,如jewelry和furniture分别表示“珠宝”和“家具”的总称,表示集合意义,而它们总是不可数的。
如:
They haven’t much furniture. 他们没有多少家具。
I can’t tell real from imitation jewellery. 我辨别不出珠宝的真伪。
I demanded that the committee (should) reconsider its decision. 我要求委员会重新考虑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