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冠词,是虚词,本身不能单独使用,也没有词义,用在名词的前面,帮助指明名词的含义。区别于不定冠词,定冠词具有确定的意思,用以特指人或事物,表示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是同类中的特定的一个,以别于同类中其他的人或事物,相当于汉语中的“那个”或“这个”的意思。它可以和单、复数名词,也可以和不可数的名词连用。
1. 特指双方都明白的人或物:
例句:Take the medicine. 把药吃了。
2.与复数名词连用,指整个群体:
例句1:They are the teachers of this school.指全体教师)
例句2:They are teachers of this school. (指部分教师)
3.表示所有,相当于物主代词,用在表示身体部位的名词前:
例句:She caught me by the arm.她抓住了我的手臂。
4. 用在某些由普通名词构成的国家名称、机关团体、阶级、等专有名词前:
例句1: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
例句2:the United States 美国
5.在中国传统节日前加the
例如:
The Spring Festival春节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龙舟节(端午节)
The Mid-autumn Festival中秋节
不使用定冠词的情况:三餐前,四季,进行球类活动前不加the.
6.在句型“动词+sb.+介词+the+身体某一部位”中要用 the,而不用人称代词。
例如:
take sb. by the arm 抓住某人的手臂
hit sb. in the face 打某人的脸be red in the face 脸红
be lame in the right leg右腿瘸 等结构中,名词前要用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