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动词的过去分词的构成规则与规则动词的过去式的构成规则相同。四点变化规则:
1.一般动词,在词尾直接加“-ed ”。(然而要注意的是,过去分词并不是过去式)
work-worked-worked,visit-visited-visited
2.以不发音的“e”结尾的动词,只在词尾加“d ”。
live-lived-lived
3.以“辅音字母 + y ”结尾的动词,将 "y" 变为 "i" ,再加“-ed”。
study-studied-studied,cry-cried-cried,try-tried-tried,fry-fried-fried.
4.重读闭音节结尾,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先双写该辅音字母,再加“-ed”。
stop—stopped—stopped,drop—dropped—dropped
注:有两类动词本身应该直接加“ed”,但由于历史习惯,依旧要双写最后一个字母,再加“ed”。以“元音字母+l”非重读结尾的规则动词变过去分词也要双写“l",再加“ed”。例如cancel→cancelled,dial→dialled。
另外还有一些以非重读闭音节结尾的规则动词变过去分词也要双写最后一个辅音字母,再加“ed”。例如:kidnap→kidnapped,worship→worshipped。而上述两种情况在美国一般却直接加“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