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与对仗是两个概念,是两种语言形式。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法,对仗是诗词歌赋中的一种构句手段,外延没有对偶大。对仗的基本特点是“对立”,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对称”。
1.对偶
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诠释。在词语中,它是一种修辞方法,两个字数相等、结构相似的语句表现相关或相反的意思。
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齐的美。汉语的特点特别适宜于对偶,因为汉语单音词较多,即使是复音词,其中词素也有相当的独立性,容易造成对偶。对偶既然是修辞手段,那么,散文与诗都用得着它。
对偶的一般规则,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仍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例:“抗”、“援”、“保”、“卫”都是动词相对,“美”、“朝”、“家”、“国”都是名词相对。实际上,名词对可以细分为若干类,同类名词相对被认为是工整的对偶,简称“工对”。
2.对仗
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
对仗多用于骈体文。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