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

分类:教育政策 时间:2020-12-17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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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范围

本通知所称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

二、无烟学校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2.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4.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5.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6.无烟草赞助。

三、无烟学校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4.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并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验收评估,并持续巩固提升无烟学校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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