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进一步补齐我国研学旅行短板的建议”时指出:
教育部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制定。
教育部指出,2016年教育部就会同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从“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
特别强调学校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同时,明确了旅游、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构建了安全责任体系,为研学旅行安全开展保驾护航。
针对研学旅行中高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确保学生研学旅行的食品安全。
目前,教育部已经先后组织遴选了622个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基本形成了以基地为站点、营地为枢纽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研学实践教育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研学旅行市场联合监管机制,研制《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指南》,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各地各校有序、有效开展。